关于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公告

  2007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自发布公告以来,共受理网上申报企业531家,依据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》[沪科(2001)第034号]文和《关于组织2007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(含复审)工作的通知》[沪认(2007)第001号]文的要求,经过各分园初审和市科委组织的审核,最终确定513家企业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,现予以公示,并接受公众监督。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天。详细企业清单请见附件。

  联系人:高新区管理处 顾维民 吴蓓蕾

  联系电话:50801818-7028,7030 传真:50273098

  E-mail:guwm@stcsm.gov.cn

  附件: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度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

 

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  2007年8月3日


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
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4―01 邮政编码: 201203 总机: 021―68795959   
本网站由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维护